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实施主体
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许可条件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
1、单位名称、专项申请的项目、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电话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2、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
3、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如时事论坛、网民聊天室、文化艺术类留言板、IT行业布告板、新闻跟贴等。
4、提供接入服务的ISP单位名称及机房地址。
5、已获得ICP经营许可证或已经备案登记的单位,提供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材料的复印件。
6、在申请书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提供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
(四)提供四项制度。
1、版主负责制度
网站开办BBS时应有相应人员对BBS实施有效管理。获准开展BBS的网站必须对获得批准的各个BBS栏目指定专职人员充当版主,每个栏目不得少于一个专职版主,并实行版主责任制(需填写“BBS版主资料登记表”)。版主负责监管该栏目的信息内容,除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外,应对登载的信息负有人工过滤、筛选和监控的责任。一旦发现BBS的栏目中有违规内容,有关主管部门将追究网站和该栏目版主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2、软件过滤及24小时人工监看制度
必须安装信息监控拦截过滤软件,同时实行24小时人工监看制度,所有信息先监看审核,后发布。
3、规则张贴制度
1)、严格要求开办BBS的网站在留言板、论坛、聊天室、跟贴等BBS网页的显著位置张贴ICP经营许可证号或备案号。点击经营许可证号或备案号,应弹出该许可证或备案表的清晰可认的扫描图片。
2)、上网使用者点击BBS某一栏目时,应首先弹出载有电子公告服务规则的画面,该画面内容旨在对使用者的行为作出符合法律规章和政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其中包括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有关条款。
4、栏目明确制度
网站在提出BBS专项申请时,应明确列出拟开办的BBS的各具体栏目和类别,如文化艺术类留言板、网民聊天室、IT行业布告板等,所有申请开办的项目应逐项列出。网站开办BBS时应严格按批准的栏目进行,不得超越范围随意开设,对已开设的BBS的应进行清理和规范。
(五)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特别应提供各BBS栏目版主的详细个人资料,并附上版主身份证清晰复印件。
(六)申请单位对信息产业部第3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所采取的具体落实措施;依据上述管理规定中的第十五条的规定,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订的协议。
(七)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
(八)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东股权结构图。
(九)已取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批时限
(一)对于新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的审批时限
对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时提出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的,或者在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在6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连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并予以批准,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公告服务的审批时限
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太趣网络针对BBS专项备案的补充解读
一、形势
目前全国进一步开展整顿BBS,全国各地均在开展,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全部关闭没有专项备案的论坛。
二、备案
1、所有公司的论坛必须进行备案。
2、所有个人的论坛建议关闭,因为备案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3、取得工信部网站或域名的备案号不等于取得论坛专项备案。
三、要求
1、首先通过信产部的网站域名备案。
2、要有专人管理论坛,24小时电话和手机开机。
3、所有板块都要有版主,而且要有一定的在线管理时间。版主也要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和联系电话等。
4、论坛所有信息必须做到先审核、后发布,绝对禁止自由发帖。
5、所有会员都必须实名制。
6、个人论坛可以申请专项备案,要求提供个人详细资料。但通过可能性很小。
7、个人论坛其它手续同公司申请BBS专项备案。广东省暂不办理个人网站申办电子公告服务。
8、网站域名证书(域名证书的域名注册人应与申请单位一致)。
9、签订《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保证书》